行政决定部门 |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名称 | 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 选地市在线办理、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 |
行政职权类别 | 行政许可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7月3日国务院令第38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九条: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除依照国家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外,应当报请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批准。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批准后,应当事先发布航行通告。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