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企业专用信用报告
1.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专用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证明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府规字〔2024〕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帮助企业解决在开具无违法证明过程中的数量多、耗时长、多头跑等问题,自2024年3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20个高频领域施行以专用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证明,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
2.关于进一步拓展专用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证明实施领域的通知(苏发改财信〔2025〕6号)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信用服务效能,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自2025年3月起,在首批20个实施领域的基础上,拓展16个实施领域。
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商务、文化执法、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医疗保障、金融监管、住房公积金、税务、消防安全、发展改革(粮食)、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宗、公安、民政、财政、审计、体育、统计、国防动员、邮政管理、气象、烟草、法院执行。
新增领域可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大厅办理。
苏州市内注册企业
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咨询电话:0512-65221006
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暂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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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查看历史申请报告清单及异议处理进度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