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东市依据国家与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特别是《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在多方面精准发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诚信海东”奠定了坚实基础。
海东市县(区)两级政府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达321家,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先后出台20余项方案制度,如《海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等,并纳入绩效考核,明确各县区及成员单位任务清单,实现全方位考核。多领域信用管理制度纷纷出台,《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颁布实施,确立了38条具体措施,形成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信用制度框架。
在法院执行领域,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进行严格记录与公示,限制其高消费行为,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对违规操作的社会组织予以信用扣分,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提升社会组织的规范性。目前,全市各类新注册主体及存量代码转换均达100%。
在信用平台与网站建设上,市县(区)两级信用平台及网站上线并融入全国“一体化”建设。实现“一网通”与“一站式”信用服务,形成覆盖法人单位与自然人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321家成员单位归集共享540余万条信用信息,完整性达100%。“信用海东”网站实时更新10万余条信息,覆盖率与存量代码转换率均为100%,且具备完善功能与信息安全保障机制。
近年来,海东市率先在部分行业实施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依规惩戒,对守信主体予以政策鼓励。成立首家信用协会,畅通沟通服务渠道,为2.6万家企业建立“信用画像”,开展10个领域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构建联合奖惩大格局。联合奖惩备忘录在43个行业领域得到落实,涵盖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多方面。城市信用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向“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报送九大类36项数据,全面展示海东市信用建设成果,提升城市信用形象与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