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2019年以来对建筑工程试行智能电子规划报批告知承诺,并于2022年12月扩大建筑工程告知承诺制范围。近年来,通过业务流程再造、业务表单调整、全过程监督等手段,加强信息化支撑,使告知承诺制事项实现从承诺到践诺、从激励到限制、从失信到修复的闭环管理,提升建设单位信用意识,促进履行承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合法、规范、高效推进。
一是针对免提交材料的告知承诺事项,完善审批、监管、失信惩戒闭环管理。
2019年以来,针对中小型(住宅、办公、商业)项目、产业区块范围内工业项目实行“机审+承诺制”,申请人出具承诺书办理智能电子报批即可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全部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
在“审”(审批环节)上,开发“智能审查”工具。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的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刚性指标进行智能审查,确保符合控制要求。
在“管”(批后监管环节)上,开发“监管抽查”模块。对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申办的,审批部门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业务系统自动生成“监管”案件,按照不同政务服务事项设置不同的抽查比例;在承诺期限前提醒原审批部门抽查案件;原审批部门按程序认定承诺人告知承诺履约践诺实施情况,向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信用承诺信息,并在“信用中国(广东广州)”网公示。
在“信”(失信惩戒环节)上,应用广州市信用惩戒信息。对业务系统进行优化调整,对接新版广州市新版信用奖惩接口,实现信用信息查询、信用奖惩措施应用嵌入日常行政审批,在受理和办理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对申请人信用状况核查。对于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申请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是针对后补材料的告知承诺事项,建立分阶段办理和分类处理的全流程监管。
2022年12月,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扩大建筑工程报建“机审+承诺制”范围,已取得总平面方案审查的工程建设项目,申请人可通过承诺6个月内补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报告》的方式,先行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分阶段办理:在第一阶段,申请人使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发布的建筑工程二维智能化自检工具进行格式自检;审批部门使用业务系统“智能审查”功能,直接作出审批决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第二阶段,申请人补交技术审查报告,技术审查报告经审查通过后,审批部门核发功能明细、审核书和图纸。
分类处理:一是对于技术审查结果与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完全相符的,可单独核发功能明细、审核书和图纸。二是对于技术审查结果与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基本相符、仍符合规划要求的,同意调整,并附功能明细、审核书和图纸。三是对于技术审查结果与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符、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根据承诺内容视情节轻重采取由审批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撤销行政许可、在下一期扣减计容面积等措施;对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影响的按要求转城管部门按规定查处;向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信用承诺信息,并在“信用中国(广东广州)”网公示。
下一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继续研究扩大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持续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优化信息化手段,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让信用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加速器,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信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