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精准监管与服务水平,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立足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通过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动态调整,强化统筹兼顾,将“三精准一协同”贯穿分级分类监管全过程,着力打造分级监管新亮点,推动全市交通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
一是监管分级精准。根据工程项目技术难度和质量安全风险,以施工标段为核心建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标准,综合考虑约谈、挂牌督办、行政处罚、质量安全事故等因素,将施工标段分为Ⅰ类监管、Ⅱ类监管和Ⅲ类监管三个等级。根据信用计分建立监管等级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调整评价指标,提升分级科学性、有效性。结合各标段施工进度,定期分析研判,明确监管重点,实施差异化监管。截至目前,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监管的项目共24个,68个施工标段,其中1个标段定为Ⅰ类重点监管,其余标段按照初始监管等级进行Ⅱ类监管。
二是监管要素精准。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部位、重要指标的监督力度,提升耐久性、安全性和舒适性指标的检测频次,对质量检测中合格率低的实体增加检测频率,持续提升工程品质与耐久水平。结合项目施工计划,定期汇总分析较大及以上危大工程风险清单,印发安全分级分类监管要点并动态调整监管等级。强化工程污染防治分级分类监管,通过智慧工地、红黑榜工地、差别化工地等激励手段和通报、提示、警示、约谈、记分、处罚等递进式监管措施,推动工程项目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及“十达标”措施。
三是监管措施精准。开展“蓝盾”专项执法行动,针对重难点问题和易反复发生、整改不到位的隐患顽疾,明确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方面执法要点。配套制定指引手册,进一步规范立案依据、处罚依据、检查方式等执法流程,确保执法规范、取得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采取措施。一般性问题采取抽查意见书形式要求整改到位;苗头性问题采取提示警示、记分等手段处置,并定期通报记分结果及排序,实现项目与项目之间的横向比较;突出问题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处置;违法违规问题依法采取行政处罚的手段处置。截至8月底,共计发出抽查意见书200份,提示函23份,警示函23份,开展约谈3次,立案4起,对各参建单位开展记分47起共计88.2分。
四是力量资源协同。开展“省市共监”推进“市区共监”,强化监管力量和资源的协同联动。根据项目等级和类型明确监管职责分工,对由区级实施的特别重大公路水运项目采取“市区共监”,对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开展“省市共监”。截至目前,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秣陵互通改扩建工程等3个项目已纳入“省市共监”。与高淳和江宁两区就高淳港区固城作业区项目、338省道江宁段签署“市区共监”协议,实施质量安全联合监管。在此基础上,组织各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参与层级督查和交叉互查,加强市区两级执法资源共享,通过执法力量和资源的融合推动市区两级协同执法。
下一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将以“质效提升年”十项行动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分级分类监管行动,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成效,树立执法公信力,打造执法权威性,助力南京交通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