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发展改革委(信用办)创新开展了省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复核工作,建立示范企业规范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委托监理机构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了各信用服务机构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质量的提升。
一是高标准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培训。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1〕489号)要求,2021年,省市信用办完成了2819家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工作。为提高企业培训效率,各设区市纷纷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无锡市精细化服务,对于工作时间冲突未参加的企业,通过发放学习讲义和补考方式进行培训。徐州市创新思路,采取“主会场+分会场”、深入基层面对面宣讲等多种方式全面保障培训效果。常州市在培训中创新向参训企业介绍企业风险监控产品——常州政企通小程序,帮助企业更好的控制信用风险。苏州市在省规定教学内容的基础上,补充了信用管理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讲解,并向南京审计大学定制了专门课程。
二是高水平开展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创建。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1〕489号)要求,各设区市信用办完成283家市级示范企业认定。
省发展改革委(信用办)在设区市推选的基础上,经过初审、答辩遴选等环节,选出6家机构对61家企业开展省级示范企业认定工作。10月22日,省发展改革委信用处邀请5位专家,听取信用服务机构对示范企业实地评价情况报告,经反复对比、衡量,最终选取34家企业认定为省级示范企业,为各市推荐企业的53.12%。
2021年省级示范企业的共同特点主要有:一是信用信息化软件应用较普遍和深入,在信用管理各环节人为干预少;二是动态监控应收账款,对于逾期账款及时管理,坏账准备金使用不多;三是客户分级管理,科学管理授信额度和账期;四是企业社会责任感较强;五是企业负责人重视信用管理工作。
三是高要求开展示范企业复核评价。根据省发展改革委(信用办)领导对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有进有出、动态调整开展复核的工作要求,及6月初印发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省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组织开展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1〕490号)文件精神,省市信用管理部门对2014—2017年认定的922家省市级示范企业进行了复核评价。其中,市级示范企业789家,省级示范企业133家。苏州市在示范企业复核工作中增加了辅导培训服务,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实施企业信用管理规范。
2021年,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主要委托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通过实地评价的方式进行。经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推荐、专家现场评审、机关纪委现场监督,全省遴选出32家信用服务机构实施复核工作,遴选出3家信用服务机构开展监理工作。9月10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下达各信用服务机构开展2021年信用服务专项工作业务量的通知》,对信用服务机构和监理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规范。在监理机构的监督下,各信用服务机构完成了922家省市级示范企业复核评价,133家省级示范企业中共有123家通过复核,有10家企业不再作为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退出企业占比为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