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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新闻来源:泰州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1-11-03】 【阅读次数:1496】 【打印】

  今年以来,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紧紧围绕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机制,实现政务服务相关监管“无事不扰”与“无处不在”有机融合。

  一是强化“互联网+监管”平台支撑。加大“互联网+监管”行为数据汇集,推动监管行为数据全覆盖。完善新版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施清单动态维护,牵头组织本区网上行政审批事项同步变更,确保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保持统一。截至目前,全区监管事项456项,已覆盖363项,监管行为覆盖率79.61%,动态报送监管动态、监管曝光台信息126条,受理运维工单17条,线上答复群众网上咨询35件,及时响应、办结率100%。

  二是发挥大数据信用监管支撑。严格落实《泰州市姜堰区涉审中介机构星级评定办法》,实行“一标一考、一标一评”制度,今年以来,已先后对133个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考评,累计扣分36人次,有效规范评标专家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从业行为。实行招标代理年终ABC信用等级、红黑榜评定制度,为招标人选择优质代理机构提供指导意见。

  三是推行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围绕企业登记非实质性材料、公告版简易注销等十类承诺事项,编制相应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清单,通过流程并简,以信用承诺代替材料重复递交,切实解决企业“多跑腿”现象,6月至今,共归集市场主体承诺事项信用信息10695条。强化信用监管的信息支撑保障、拓宽事中事后监管依据,积极配合姜堰区信用办,每周将市场主体产生的承诺事项信用信息上传至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一体化服务平台,推动信用监管信息互认共用。以“一业一证”改革为契机,将承诺制应用于“多证合一”场景,签订行业承诺书25份。

  四是探索应用容缺预审机制。印发《姜堰区工业建设项目容缺预审实施办法》,按照“申请受理、联合初评、容缺审批、文件转换、竣工验收”的运行机制,由项目代办员向区项目服务专窗提交容缺预审申请书,并承诺因不符合后续审批条件造成报建审批自动终止所带来的风险、损失和责任全部由镇街、园区及建设单位自行负责。办法实施以来,已为开发区、白米、张甸、娄庄等21个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开展容缺预审服务,平均为每个项目节约审批用时2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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