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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宁:执行工作获好评 近300万元执行案款“一步到位”

【新闻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发布日期:2021-06-28】 【阅读次数:1449】 【打印】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内生动力,不断加大审执工作力度、提高诉讼服务效率,拓宽法律咨询渠道,收获了一大波好评!

执行新思路履行200余万元

2020年,洛阳某林业公司与青岛某投资公司共同成立洛宁某林业公司,为投标洛宁某项目,但因各种原因,最后该项目终止。按照约定,经洛宁法院审理判决,洛阳林业公司应退还投资公司保证金200余万元。

因多次催要无果,申请人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承办法官了解,被执行人公司正在进行破产清算,多次以清算程序麻烦、没钱为由拒不履行。为稳定双方情绪,也给破产公司一些空间,承办法官积极探索执行新思路,终于了解到被执行人在义马市还有其他投资项目,便不畏路远,几次到义马实地了解情况,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对该账户采取冻结措施。

眼看没有退路,被执行人为不影响其他项目进展,主动履行200余万元执行款,至此案件执结完毕。为感谢法官多次奔波,理解企业生存不易,申请人特向洛宁法院执行局送来了锦旗。

辛苦挣钱不易倾力执行赔偿

“我受伤都三四年了,太感谢你们帮我把赔偿的钱要回来了,不然靠我们自己真是没办法……”6月17日,申请人吴某在向法院执行局送锦旗时,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2017年,吴某在施工时受伤,腰部及左腿受伤,后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裁决,河南某建设公司赔偿吴某19余万元。但公司一直未履行裁决。杜某向洛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进行联系,督促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但其仍然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责任。一方是农民工,一方是企业,如若莽撞执行恐会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为快速帮助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执行法官深入企业做思想工作,同时了解到线索,该公司与另一家公司有业务经济往来,遂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希望提供账户打款时间,最终依法迅速划拨19余万元执行款。

买卖不给钱强制“秒”执行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被告向原告购置60台电梯,原告按照合同如约履行全部义务,之后,被告却失信,没有向原告交付部分款项。 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洛宁法院,法官依法判决后,被告依旧以各种“老生常谈”的借口不予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不到半个月申请人便拿到了执行款,申请人说,早就听说执行难,45万元的金额,以为面对的会是漫长的等待,没想到立案不到半个月就拿到执行款,执行局工作真的是高效!

据洛宁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案件没有想象的那么一帆风顺,刚开始被执行人也是抵触情绪强烈,执行法官一方面向被告公司邮寄强制执行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一方面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意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才主动履行了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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