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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实施方案》

【新闻来源:哈尔滨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21-05-10】 【阅读次数:2290】 【打印】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实施“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新型管理模式,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省政府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我市印发了《哈尔滨市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起草《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2019年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明确要求,“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环节,要求“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2020年10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要求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的理念、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2021年2月1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4号)要求各地市均要制定本地区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细化方案。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极简行政审批服务模式,坚持以信用承诺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流程革命性重塑、去繁就简,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供给效能,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对此,市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对全市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作出总体部署。

二、关于起草《实施方案》的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4号)。

三、关于起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从工作目标、基本内涵及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对我市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进行了规范。

(一)工作目标。《实施方案》明确,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府管理理念和服务方式。以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将信用承诺及履约情况嵌入行政审批办事流程。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让守信者享受更便利的审批服务,对失信者实行“共享即惩戒”,提升企业和群众诚信守约意识,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极简审批服务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基本内涵及原则。《实施方案》明确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行政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就其符合审批条件、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签署信用承诺书,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不会产生严重危害后果的,行政机关可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机制。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意识形态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行政审批事项不适用信用承诺制。同时强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等相关内容。

(三)主要任务。《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各部门按照以下工作流程推行信用承诺制工作,即“梳理公布承诺事项清单”“研究细化承诺细则”“明确告知和承诺内容”“科学制定信用承诺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及日常监管”“建立信用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持系统”“协同共享承诺信息”“建立信用承诺档案”“实行‘共享即惩戒’信用监管”“强化风险防范”等10个工作流程。将每项流程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加以明确和突出,基本涵括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情况的解决路径和制度安排。

(四)保障措施。《实施方案》明确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纳入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市政府各部门要做好与省级对口部门的协同沟通,做好工作衔接,争取工作支持。同时,也要加强对本系统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的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本系统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宣传典型经验。结合日常执法监管、专项检查等活动,让市场主体深入了解信用承诺的内容与要求,引导作出信用承诺,增强信用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实施方案》文件解读机关

本《实施方案》由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解读,联系电话87153333-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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