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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执行判决当“老赖” 禹城法院干警重拳出击追回款项20万元

【新闻来源:信用中国】 【发布日期:2019-12-13】 【阅读次数:1735】 【打印】

“谢谢警官,为俺死去的儿子讨回了卖命钱……”12月9日下午,年近5旬的中年汉子王明红着眼圈儿,收到15万余元执行款后,紧握着禹城法院执行干警的手哽咽地说。至此,一桩历时达3年之久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一案尘埃落定。这是禹城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不断加大审执力度的一个缩影。

2016年4月9日4时许,对于申请执行人王明来说是个充满雾霾的日子,他唯一年仅24岁的儿子王某山,被被执行人安某平雇佣成为一名挖掘机司机,在济南市长清区赵家营工地施工时,被山体掉落的石头砸中驾驶室而死亡。事故发生后,工地上给付了其15万元人身损害赔偿费,安某平与王明一家达成协议,安家赔偿王家20万元,但安某平没有履行此协议内容,于是,2016年4月20日,王连明一家一纸状将安某平訴到禹城法院,该院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20万元。

但是,判决法律文书生效后,王明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找被执行人安某平,其以没有钱还,债务较多等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最后还和执行人员玩起了失踪,因一时没有找到他的下落,此案一度搁浅陷入僵局。2019年3月份,此案恢复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到平阴、济南、长清等地去寻找安某平下落,最终将他成功找到并拘传到法院,在法律震慑下,安某平在履行了5万元后,答应剩余的钱于12月15日前全部还清。为了确保安某平在协议期限内履行承诺,执行干警主动把他加为微信好友,不时向他推送相关执行案例,以期警钟长鸣,并不时和他谈心“如果换位思考一下,出事故的人是你的儿子,这种伤痛,是用金钱所能弥补的吗?你失去的无非是钱财而已,而对方却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啊。”动情的话语,通俗的道理,振聋发匮的警醒,终于使安某平良心发现: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把这个钱还了!

12月9日,安某平主动联系办案干警,用一个黄提包提来了15万块钱,这些钱零零总总,有整100一摞的,还有10元、5元一摞的,甚至还有些硬币,他指着这些钱说:“这是卖掉了家里的树木、鸡蛋和粮食的钱,还有些是借的钱……无论如何这些钱终于凑够了,还上了,我的心里也踏实了。”双方按协议交割完钱款后,都表示理解对方,都把手握到了一起。

涉民生案件执行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为此,禹城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对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劳动报酬纠纷、抚养费、赡养费纠纷等案件优先执行、执着执行,尤其是此类案件的抽屉案、钉子案、骨头案,想尽办法一执到底,并通过推出“凌晨执行”、“夜间执行”、“假日执行”等举措,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以强大的声势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和实际执结率,实质性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6月份以来,该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743件,到位标的额2345万元,同比增长22.4%,有力的维护了胜诉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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