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度苏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市、区发改委(局),昆山市信用办,工业园区、高新区经发委:
根据省信用办《关于印发〈“十三五”期间深入推进全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企业信用管理贯标、示范创建和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过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信用主管部门初审,市发改委委托信用服务机构开展现场评价,拟认定张家港保税区灿勤科技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为2019年度“苏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现予公布。
希望被认定的示范企业继续深入开展创新实践,切实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地信用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认真总结推广示范企业的典型经验,为提升我市企业信用管理整体水平作出贡献。
特此通知。
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