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定部门 | 苏州市公安局 | |
项目名称 | 对机动车从匝道进入高速公路时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处罚 | |
行政职权类别 | 行政处罚 |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十九条第(九)项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反高速公路通行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九)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时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