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企业经营发展的立身之本、营商兴业的核心基石,更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底色。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期间,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秉持守信激励、能动履职的工作原则,在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引导被执行人守信履约、主动担责,以柔性司法举措平衡权益保障与企业发展,实现司法执行效果与社会营商效果双向共赢。近日,法院高效办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以精准善意执行守护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良性发展。
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王某某、张某某、苏州某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生效裁判,被执行人需归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及利息18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苏州某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同时查封了被执行人王某某、张某某名下的一处房产。账户冻结后,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到庭,向法院陈述公司目前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账户冻结将直接影响公司资金流转、员工工资发放及正常生产经营,恳请法院考虑企业实际困难。同时,其郑重向法院保证,待房产处置完毕后,将未到位剩余款项一次性缴纳完毕,并缴纳保证金至法院账户。在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前提下,法院依法解除了对被执行公司账户的冻结,允许其继续正常经营。
房产处置程序启动后,被执行人王某某、张某某积极配合法院评估、拍卖等各项工作,目前房产已顺利成交;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正在筹措剩余款项。
该案执行之中,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被执行企业也因账户及时解冻而维持了正常经营,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下一步,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完善信用激励与惩戒机制,以更有温度、更有力度的执行工作,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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