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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 凭信用准入,失信可限制油气基础设施服务

【新闻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2026-08-19】 【阅读次数:211】 【打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石油天然气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国内油气供应量达4.4亿吨油当量,新增油气长输管道2万公里,全国油气长输管网规模达22万公里,天然气储备规模持续增长,占全国消费比重超过13%,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接卸能力2亿吨/年,陆上管道进口天然气能力1140亿立方米/年。

规划明确,锚定保障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两大任务,到2030年逐步建设形成“自主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管网输配高效衔接、储备调节充足灵活、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运行安全平稳高效、加工利用高端高质、科技水平自主突破、国际合作灵活多元”的现代油气产业体系。

根据规划,在聚焦建设油气战略保障基地方面,设立鄂尔多斯、渤海湾、川渝、塔里木、松辽、准噶尔等油气战略保障基地,支撑完成国内油气产量目标任务。在全面建成油气“全国一张网”方面,推进琼粤天然气管道建设,结束海南孤网运行历史。

《规划》中与“信用”相关的内容有:

支持各类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参股石油天然气管道项目。鼓励符合资质、融资、信用等条件的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储备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针对服务合同履约严重失信方,可按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获取服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做好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所涉各类经营主体的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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