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 年 4 月 2 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 年 4 月 2 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