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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以妇女为主导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 促进信用贷款投放

【新闻来源:中宏网】 【发布日期:2026-06-24】 【阅读次数:83】 【打印】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金融资源投入力度,助力妇女就业发展。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建设融资支持,为女性创业项目落地提供保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信用良好的女性创业者适当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拓宽妇女就业创业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妇女创业企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开展供应链票据业务。优化教育培训金融服务,提升妇女就业发展能力。用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范开展研究生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支持女性接受高等教育。加强对职业院校等培训机构的融资支持,探索“培训+信贷”模式,支持妇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金融知识素养。

《实施意见》要求,要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构建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金融科技手段运用,防止模型算法中的性别偏见,提升获客、风险评估能力和贷款审批效率。依托信贷市场服务平台等,充分整合税务、工商、妇联等多部门信息,优化对以妇女为主导的经营主体信用评价,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信贷市场服务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现有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充分整合税务、工商、社保以及妇联组织授予的荣誉称号等多部门信息,不断优化对妇女为主导的各类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促进信用贷款投放。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妇女创业贷款提供分险支持。综合运用风险代偿、财政贴息、创新奖励等多种方式,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作用,强化部门协作和政策协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以妇女为主导的经营主体的融资支持。健全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创业的监测体系,加强数据共享与宣传推广。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强与金融监管总局、全国妇联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快推动《实施意见》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及时总结推广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发展的典型经验做法,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有力支持妇女就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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