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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新闻来源:苏州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6-04-09】 【阅读次数:335】 【打印】

各区发改委(局)、财政局,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经发委:

经研究,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决定联合开展2026年度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材料

详见《2026年度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线上需通过“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21.224.13.21:8010/xyxmhy/login/login)进行申报。同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向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编制格式规范请前往申报系统自行下载。

2.实行属地化申报。区发改部门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会同区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报审核汇总表(附件2)并联合行文报至市发改委。申报项目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由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以区为单位报送至市发改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联系人:纪雨,联系电话:68616965。

3.按照时间要求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发改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网络申报、纸质版)截止时间为7月31日(星期五),所在地发改部门网络上报、统一行文,以及向市发改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10日(星期一),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要求

请各地发改、财政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好本地区企业申报工作。严格对照申报要求进行审核,确保本地上报材料符合要求。同时采取日常监管、随机抽查、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项目监管。


附件:附件1:2026年度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__区申报2026年度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汇总表


苏州市发改委 苏州市财政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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