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机制,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围绕“评得准、管得住、用得好”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明确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将企业服务质量、合同履约、投诉处理、安全管理等纳入评价范围,实现信用评价全覆盖。评价结果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每半年度发布一次评价结果,覆盖全市主要物业服务企业,为行业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重监管,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监管深度融合。对信用等级为“丙级”的企业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并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物业项目招投标的重要参考依据,倒逼企业主动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围绕消防、电梯、充电设施等关键设备运行状况,组建专项检查小组对丙级企业在管项目开展实地抽查。2025年上半年丙级企业数量较上期减少8家,部分企业实现“脱低进位”。
三是抓质效,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及时归集、动态更新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确保信用评价客观精准反映企业经营实况,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促进优质资源向信用等级高的企业集聚,实现物业服务市场的优胜劣汰和资源的优化配置。2025年上半年,全市甲级企业由61家增至76家,行业整体服务能级显著跃升,物业领域投诉量同比下降,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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