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405号)、《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通知》(苏人保规〔2016〕18号)有关规定,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督促各类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苏州市人社局近期对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7家用工主体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案例1.张家港市鑫绿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张家港市鑫绿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270Q0AXM,单位地址: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茗悦华庭S3幢M108,法定代表人:梅家配,公民身份号码:4113281985****2813。
2025年9月29日,张家港市人社局接到职工投诉,反映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梅家配失联,单位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张家港市鑫绿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12名职工工资共计13.7706万元。2025年10月28日,张家港市人社局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2025年11月24日,张家港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受理立案。
案例2. 苏州佳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苏州佳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6MJW60L;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来秀路319号;实际经营人:沈佳佳。
2025年6月18日,苏州市吴江区人社局接到举报反映苏州佳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6月19日立案调查。
经查,苏州佳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拖欠10名劳动者劳动报酬人民币11.721381万元,该公司实际经营人沈佳佳失联。2025年9月2日,苏州市吴江区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改正, 实际经营人沈佳佳逃匿。
2025年9月26日,苏州市吴江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受理立案。
法律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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