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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药品零售企业应当牢固树立诚信意识

【新闻来源:中宏网】 【发布日期:2026-01-26】 【阅读次数:201】 【打印】

  为强化药品零售行业专业服务、健康促进、应急保供等功能,打造更好服务人民医药健康需求的“健康驿站”,商务部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要发展智慧监管。指导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药品时准确采集、核验药品追溯码并上传至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探索“科技赋能+风险分级”的智慧监管模式,依据药品零售企业的风险等级和信用评价,实施分类管理、差异化检查的动态监管模式,优化信用良好的低风险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频次,探索人工智能视频巡查等非现场监管,推动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向服务型监管、预防型监管、数智化治理转变。

  《意见》明确,要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组织引领作用,建立行业标准。药品零售企业应当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守法意识、诚信意识,秉持合法合规经营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建立行业失信约束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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