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扫码登录

湖北省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三级审查+信用修复+非现场监管赋能高质量发展

【新闻来源:湖北日报网】 【发布日期:2026-01-07】 【阅读次数:50】 【打印】

  2025年,湖北省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聚焦执法质量提升、监管精准度强化、信用体系完善三大维度,通过创新工作机制、运用科技手段、优化信用管理,既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又为企业健康发展赋能,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

  探索“三级审查”机制,提升执法办案质效

  “通过‘三级审查’制度的落地,企业对我们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持续提升。”日前,十堰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办案质量,2025年十堰市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探索并推行“三级审查”制度,为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专业律师审查筑牢法律根基。该局及各县(市区)分局均聘请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深度参与案件审查。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从专业法律视角对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视,出具正式律师审查意见书,为提升执法精准度提供专业法律支撑,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推敲。

  非办案人员交叉审查,弥补视角盲区。通过引入非办案人员参与案件审查,打破单一办案团队的思维局限,带来多元审视角度。这一方式能有效发现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疏漏,便于及时查漏补缺,在保障初步审查全面性与准确性的同时,也实现了执法人员开拓思路、相互学习、共同提升的目标。

  集中会审把好最后关口。建立由单位班子成员及资深执法人员组成的集中会审机制,重点聚焦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对案件进行综合研判。通过集体把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双重检验,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筑牢最后一道防线。

  2025年以来,该局依托“三级审查”机制,累计对15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轻微免罚”“初违不罚”条件的案件依法不予处罚。这一举措既保持了生态环境监管的力度,又彰显了执法的温度,让企业在感受到监管严肃性的同时,也体会到政策的人性化。

  推动精准执法,实现监管与发展双赢

  “科技赋能让执法更精准、更高效,也最大程度减少了对企业生产的干扰。”该局执法人员表示。近年来,十堰市生态环境部门以科技为抓手,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实现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

  一次,十堰市非现场监管执法系统通过数据交叉比对发现,某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数据异常并发出预警。执法人员立即调取企业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信息,通过非现场研判,初步判定这家企业未按标准上传污染物折算数据。经现场核查,确认企业存在擅自修改折算公式、篡改在线监测数据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案件办理过程中,企业以行业标准制定不科学为由申诉,并通过行业协会向生态环境部请示明确行业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回复维持原认定思路。随后,企业积极开展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最终实现达标排放。该案的办理不仅成功纠正企业违法行为,更进一步明确了全国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了全行业生产工艺改进和污染防治设施升级。

  为提升精准执法水平,十堰市充分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结合现场执法辅助装备、无人机、走航车等先进手段开展非接触式检查和巡查。在不打扰企业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完成检查任务,既提高了执法效率,又减少了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同时,依托“1336”水质智慧监测系统,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数据、自动监测数据和用能监控数据的融合应用,强化对非现场监管的支撑,实现监管对象、时限、问题、措施“四个精准”,切实提升执法监管效能。2025年十堰全市入企检查数量与2024年相比,下降超50%。

  强化信用评价,激发企业绿色发展动力

  “完成环保信用修复后,我们成功申请到贷款,企业发展的信心更足了!”日前,十堰市一家企业负责人激动地说。

  2025年,该局以《十堰市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为依据,全面推进企业环境信用分级分色管理,通过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完善差异化监管措施,激发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

  在信用管理工作中,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实行“两书同达”,不断完善“信用+环保”管理模式。将环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融合,根据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和环境管理水平,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环境诚信企业降低检查频次,优先采用非现场检查方式,给予更多发展空间;对环境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依规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2025年,该局共协助48家企业完成环境信用修复,其中9家企业实现信用等级由“黑”转“蓝”。同时,充分运用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助力信用良好企业发展:1家企业成功入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1家企业申请到1000万元贷款,两家企业合计申报绿色信贷500万元。

  对于环保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该局也加大监管力度,将13家黑标环境失信单位列为特殊监管对象,实行“双随机”抽查年度全覆盖;2025年累计对6家存在环境违法的拟奖补企业提出限制建议,切实发挥信用监管的威慑作用,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