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需要,支撑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保障大电网运行安全和电力可靠供应,服务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用电需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到2030年,主干电网和配电网为重要基础、智能微电网为有益补充的新型电网平台初步建成。电网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有效增强,“西电东送”规模超过4.2亿千瓦,新增省间电力互济能力4000万千瓦左右,支撑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0%左右,接纳分布式新能源能力达到9亿千瓦,支撑充电基础设施超过4000万台。到2035年,主干电网、配电网和智能微电网发展充分协同,贯通各级电网的安全治理机制更加完善,电网设施全寿命周期智能化、数字化水平明显提升,有效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各类并网主体健康发展,支撑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指导意见》强调,要强化电网监督管理,提升电网安全监管效能。完善电网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加强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全过程闭环监管,督促各方落实电力系统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和治理建议。推动以安全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应用,严格电网安全事故调查。加强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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