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要求,扎实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近期,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旅行社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两类重点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信用动能。
此次工作立足行业监管实际与发展需求,构建了涵盖经营合规、服务质量、安全管理、投诉处理等维度的量化评价模型。在全面归集信用信息的基础上,最终完成对1518家旅行社和3813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信用评价,形成了清晰的分级名录。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A级1002家、B级564家、C级2247家;旅行社中A级207家、B级1311家,两类主体均无D级失信主体。
作为推进行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举措,此次信用评价工作通过“指标量化—数据筛查—分级定档”的闭环管理,实现了监管资源的精准投放。监管部门对A级主体推行“容缺受理、减少检查”等激励措施,对C级主体实施重点监控,有效破解了传统监管“一刀切”的难题。同时,评价指标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经营导向,推动其强化合规管理、优化服务流程。
下一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以此次信用评价为基础,深化评价结果在政策扶持、评优评先等领域的应用,持续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快构建文化和旅游信用体系,为建设文化旅游强省筑牢诚信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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