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扫码登录

相城区法院:精准区分“失信”与“失能”,司法温度守护诚信初心

【新闻来源:信用中心】 【发布日期:2025-11-24】 【阅读次数:277】 【打印】

为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扩大一站式建设成效,积极响应和落实全省法院“优+”诉讼服务标准建设要求,相城区人民法院创建“相诚”诉讼服务品牌,以真诚回应、精诚办理、至诚服务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造具有相城特色的诉讼服务新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诚信意识,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近期,相城法院“执行110”接到线索,被执行人蔡某在南京出现。执行干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蔡某因生意不佳正准备关停店铺。申请人情绪激动,要求一次性付清货款,否则坚决要求拘留蔡某。而蔡某则表示丈夫在外打工,家中还有瘫痪老人需独自照料,一时难以全额还款。

执行法官现场向申请人释明“失信”与“失能”的区别:“失信”指有履行能力却故意逃避执行,属于信用缺失行为;“失能”则指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属客观履行不能。在执行法官建议下,双方一同前往蔡某租住处核实情况。简陋的居所和卧病在床的老人,让申请人态度有所缓和。

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协商,最终促成蔡某当天先付5000元,余款分期支付,并由其丈夫担保的和解方案。协议通过在线平台同步确认,既保障了债权人权益,也为被执行人留下生存空间与履约可能。

接下来,相城法院将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扎实开展“失信”与“失能”分类管理相关工作,坚决惩治恶意失信行为。在严厉打击严重失信行为的同时,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人员纾困解绑,帮助“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走出债务困局,回归正常生活,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