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我们特别担心失信信息公示会影响经营。还好税务部门同时送达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详细为我们讲解修复流程、公示时限等,帮助我们及时修复纳税信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某企业负责人在完成纳税信用修复后说。
这一举措,源于黑龙江省税务局对失信企业信用修复需求的精准回应。根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息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受到行政处罚后,失信信息将在一定期限内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公示,履行完法定义务且过最短公示期后可申请修复。但实际工作中,部分企业因不了解修复政策,未能及时申请,导致失信信息持续影响生产经营。
今年7月,黑龙江省税务局优化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实施“两书同达”制度——在向行政相对人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一次性完成“损害后果明示、公示时限告知、修复流程指引”,避免企业因不熟悉政策而错失修复时机。
数据显示,该制度实施以来,黑龙江省税务部门已累计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111份,有效保障了经营主体的信用修复权益,帮助失信企业及时纠正行为、减少损失。
“全链条纳税信用管理体系不仅帮助企业提前规避违规风险、守住信用底线,也有效提升了税务部门的执法效率,推动税企互信向更深层次发展。”黑龙江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张瑞峰表示,黑龙江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纳税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整合多部门共享数据,健全完善纳税信用修复机制和手段,引导经营主体重视纳税信用、用好纳税信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信用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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