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积极顺应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发布的政府采购领域三年行动方案工作方向,探索将代理机构监管与信用体系建设深度融合,以信用管理为抓手,通过“诚信教育—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全链条创新,构建透明、可预期的监管机制,为代理机构专业化转型和采购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指引在前,锚定高质量发展方向
2024年9月,编印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高质量发展指引》,围绕合规要求、风险提示、高质量发展指引3个方面,列举了代理机构在内部管理和执业过程中“应当为-禁止为-鼓励为”的149种情形,为代理机构勾画全流程执业图谱。
2025年3月,印发《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将负面警戒和正面激励相结合,以13类评价指标、71种记分情形引导代理机构自查自纠,提供清晰的执业标准和诚信准则,创新构建透明、可预期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强化监管,构建全流程监管机制
诚信教育阶段:引导代理机构及其项目负责人开展诚信承诺,以诚信自律提高机构人员自驱力,为信用监管提供依据。
信用评价阶段:基于机构信用承诺和提供的资料、其他主体作出的履职评价情况、财政监督管理等情况,实时动态更新对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推动机构持续诚信自律。
结果运用阶段:根据信用评价等级对代理机构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与监管举措、频次挂钩,并将评价情况纳入机构信用档案,为采购人和其他相关部门提供工作参考。
凝心聚力,构建行业发展共同体格局
组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题培训,面对面为52家代理机构百余名人员释明监管导向、制度要求,充分提示执业风险、场地秩序等,同时邀请集中采购中心人员分享先进工作经验,以教育促规范、以服务促发展,增强制度落地效果,促进监管领域良性互动,有效优化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