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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经营主体注意!无违法违规记录情况将实现“一纸证明”

【新闻来源:广西云客户端】 【发布日期:2025-03-05】 【阅读次数:317】 【打印】

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推动经营主体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提出,2025年3月起,全面推行用经营主体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现“应替尽替”。

据《方案》,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适用于政府采购、市场准入、优惠政策兑现、资金支持、评比表彰、资格审查等政务服务场景应用;参与招投标、产权交易、接受第三方机构评估评审等商务经营场景应用;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等金融市场场景应用,以及其他可用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且不危害国家安全、不侵犯其他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形。

广西各级各有关部门将畅通数据共享交换渠道,及时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西)依法依规推送本地区、本领域各类信用信息。2025年2月底前,广西将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西)开发经营主体专项信用报告查询系统,在“信用中国(广西)”网站上线专项信用报告查询、生成、下载功能。

待相关功能完善后,广西区内经营主体可通过“信用中国(广西)”网站免费申请获取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广西相关部门办理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现专项信用报告申请“一站完成”,无违法违规记录情况“一纸证明”。

据悉,违法违规记录,是指广西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有关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有关司法机关等部门在一段时期内对经营主体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按照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和仅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处罚的信息除外)、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各领域各类失信信息的客观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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