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信用提升,推动各地制定信用合规建设指南,去年共有926万户经营主体通过信用承诺取得了行政许可。”近日,记者获悉,《“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在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帮助企业提升信用水平,引导企业减少失信风险。
市场监管总局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内容、方式和流程,持续提升协同监管能力,切实减少了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和随意检查。2024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召开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座谈会,总结推进双随机监管工作成效,加快完善双随机监管基础制度,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管、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市场监管基础制度的科学化水平,提高经营主体的信用合规能力。2024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以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为着力点,构建市场监管系统以信用服务发展长效机制。同年10月,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围绕完善信用承诺、健全信用评价、深化信用修复、打造信用标准体系、强化信用信息运用、推进信用合规管理等方面,充分发挥信用赋能增效作用,推动培育高标准市场体系和高质量经营主体。
根据《规划》要求,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推动与有关部门进行信用修复结果互认。市场监管总局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会同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针对假国企乱象,制定综合整治方案,运用信用手段实施综合监管,升级改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假冒国企公示专栏,加大假冒国企“黑名单”公示力度;会同中央网信办制定加强互联网平台协同监管工作方案;会同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的通知》。为推动跨区域协同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共建“信用京津冀”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及任务分工;2024年6月,印发《推进共建“信用长三角”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在浙江举行推进共建“信用长三角”框架协议签约活动;同年10月,指导推动广东、广西、深圳、珠海4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深圳签订《共建“信用大湾区”框架协议》。
完善信用约束激励机制,提升市场整体的信用水平。为深入落实《规划》相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完善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制度机制,制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部门规章,推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强化协同修复,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在告知信用修复条件和途径等方面,提供了更加主动和便捷的服务。通过努力,截至2024年11月底,全国实有1138万余户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企业1079万余户),将1.4万户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修复各类经营主体行政处罚信息138万条,修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667.7万条,修复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2557.8万户,帮助经营主体重塑良好信誉。
用好信用工具既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又能够支撑有效监管。市场监管总局深入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监管中的全面应用,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全系统双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平均达25.08%,较未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前提高50%以上。2024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意见》,市场监管系统对占经营主体总量2/3的个体工商户全面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一方面,我们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可以少检查,甚至不检查。另一方面,对那些高风险的单位,我们实施更加有针对性的、有靶向性的检查监管。”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