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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20条举措 推进科研诚信管理全覆盖

【新闻来源:重庆日报】 【发布日期:2024-12-27】 【阅读次数:118】 【打印】

12月25日,记者了解到,为加强重庆市科研诚信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科协、市社科联近日联合印发《重庆市加强科研诚信管理若干举措》(下称《举措》)。《举措》明确提出,将落实科研诚信管理全覆盖。

据介绍,《举措》从坚持统筹推进与分级负责相结合、落实科研诚信管理全覆盖、建立全方位管理机制、实行动态记录与分级评价、优化保障措施5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举措。

其中,在落实科研诚信管理全覆盖方面,《举措》提出,科研诚信管理应当贯穿全市各类科学研究项目、称号类认定、科技政策兑现、科技奖励等与科技创新相关的各类活动(以下简称科技活动)的开展与实施、申请与受理、评审与认定、考核与验收、监督与评价,以及科研成果产出与应用的全过程。就责任主体而言,应涵盖全市参与科技活动实施和管理的法人、自然人,即项目单位、项目组成员、科技专家和第三方机构等。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举措》,科研诚信管理将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强化责任追究,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依法依规终身追责,一经发现,随时调查处理。

记者了解到,为加强和改善源头治理,《举措》明确,从事科研活动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是科研诚信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对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作出具体安排,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重庆市将鼓励和引导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设置科研诚信监督员,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自身诚信建设与管理。

同时,责任主体科研诚信状况将接受全社会监督。对此,《举措》提出,相关单位应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进行实名举报,并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举措》也注重激励与惩戒并举,通过探索构建“科研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并行机制”,引导和问责双向发力,激发科研人员内生动力,开展负责任的科学研究。

记者注意到,为做好科研诚信状况数据统一管理,市科技局和市社科联将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科研失信事件加强信息通报与公开。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强科技活动违规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的协调配合、结果互认、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工作。同时,市科技局将牵头建立完善全市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及时收集汇总各行业主管部门科研诚信管理数据,对责任主体的科研诚信状况、科研失信行为、处理结果、处理依据和处理决定时间等信息进行系统记录。

“我们将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记分机制,根据相关责任主体科技活动违规或科研失信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所造成的后果,实行扣减分制,并纳入全市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单位应根据科研诚信记录,对责任主体实行分类评级管理,并将其作为参与科技活动组织实施的重要依据,和科技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指标。

据悉,下一步,市科技局还将牵头制定《重庆市科研诚信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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