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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推行“信用+” 为交通行业发展注入“信”动能

【新闻来源: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24-12-09】 【阅读次数:102】 【打印】

今年以来,招远市以全省第三批“信用交通县”试点创建为契机,推出“信用+服务”“信用+修复”“信用+监管”等组合拳,努力营造交通运输领域良好营商环境。

聚焦“信用+服务”,办事更便利

深化信用承诺制。针对企业办理交通运输类证照,一体推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承诺即换证等信用承诺制改革,业务办理时间平均节省2个工作日。对于主动进行承诺的企业,可免于提供证明材料,由业务部门全程指导监督企业“事前承诺、事中履诺、事后践诺”,承诺履约情况形成信用档案,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考量指标,实现“信用越好,审批越容易”。

推出“信易+”体系。根据适用对象信用评价结果,分层次分场景推出激励手段。在驾培领域,对于质量信誉考核为AA级且考核得分800以上的驾培企业,给予享受保费优惠,累计为企业节省保费8000余元。在出租车领域,随车设置“智慧评价二维码”,根据乘客评价情况,评选26名“模范司机”享受年审优先服务。在维修领域,对于质量信誉考核为AAA级的企业营运车辆到定点维修企业,可免费享受维修保养等服务,累计为企业节省费用2000多元。

评选诚信典范。制定企业及个人诚信典范建设评选方案,组织开展信用专题培训和公益性信用知识培训4次,根据企业诚信建设水平、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等标准推选“诚信经营示范企业”,提升诚信企业知名度。

聚焦“信用+修复”,助力企业减负

筑牢信用数据底座。按照“谁管理、谁采集”的原则,将道路运输等重点领域从业企业和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及时归集至招远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根据信用数据归集情况,分析企业失信行为严重程度,累计归集“双公示”信息600余条,为合理制定修复路径及方法提供依据。

加强信用修复指导。建立“一处罚一告知一建议”的“三书同达”机制,给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主动告知失信行为类型、信息公示网站、最短公示期等内容,讲解政策流程、解读法律依据,构建对企业“行政处罚——合规指导——信用修复”的闭环管理体系。今年以来,引导和帮助交通类企业开展在线申报修复5起。

探索异地修复模式。建立跨地域信用修复协作机制,将两地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及文书明确的责任义务履行情况等信息互联互通,突破地域、部门间瓶颈,打通异地线上修复云通道,2家交通类异地企业通过线上形式完成信用修复,降低企业修复成本。

聚焦“信用+监管”,提高监督治理效能

加强智能化预警。依托道路运政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链接道路运输信用检查系统,有效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和投诉举报信息,实时向车辆所属企业提供动态数据。定期编制发布行业车辆运行信用监测报告,向车辆超期未接入线上信用系统、车辆维护信息未更新、存在异地违章等各类信用隐患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进行预警,督促企业提高重点车辆营运安全管理。今年以来,收集和推送车辆信息累计150余万条,各类交通违章比例降低至3.5%。

实施精准化监管。依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市6个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价,确定重点领域企业9家,其中A级3家,B级6家;一般行业领域769家,其中A级2家,B级759家,C级7家,D级企业1家。对不同风险等级企业实施精准化监管,激励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推广人性化执法。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广泛宣传相关规定,引导企业自觉做到依法装载、合法运输。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推行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对存在轻微违法、初次违法的涉路违法行为从轻或免予处罚。目前,已实施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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