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辽宁全省共考核道路运输企业7597家,初步考核评定信用等级AAA级企业467家(含道路旅客运输企业104家、客运站企业29家、普通货运企业35家、危险货运企业96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30家、机动车维修企业75家、出租汽车客运企业98家),占考核比例6.1%。评定信用等级考核不合格企业136家,占考核比例1.8%。全年采取信用承诺办理许可延续27件。
今年1月起,省交通运输厅修订完善了《辽宁省道路运输经营信誉监督考核办法》,调整信誉考核实施主体,增加交通运输新业态考核类别,推广信息化手段应用,调整考核结果应用内容、更新修改考核标准,形成了涵盖了全省道路旅客运输、客运站、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网络货运等方面的信誉考核工作机制。并狠抓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强化行业信用监管。
一是明确将考核结果与全省承运人责任险保费优惠浮动比例挂钩。AAA级企业将享受最高10%的保费优惠,考核不合格企业将面临最高10%的保费上浮。二是对年度信誉考核达不到AAA级标准的汽车客运站降档收费。三是将考核结果与行政许可相结合。在实施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许可或者包车客运扩大经营范围和新增运力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上一年度经营信誉考核结果等级高的经营者。对取得上年度信誉考核AA级及以上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可采取签署《信用承诺书》的方式完成许可延续,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予以先行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后续查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