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鹤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建立“鹤岗市卫生健康信用信息系统”,制定《鹤岗市医护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创新开展医护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工作。
据介绍,通过卫生健康信用信息系统,每年均可实现动态评价医护人员执业信用状况;在职称申报聘任、评先评优等日常监管工作中,也可依法依规应用医护人员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异化激励、惩戒措施。
自医护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已完成4611名医护人员的诚信档案基础信息录入。下一步,鹤岗市将持续完善医护人员诚信档案,积极推进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提高医护人员执业信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