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承诺书真是个好东西!”在古县街道经营水果店的李先生由衷地感叹道,“我本来以为肯定要罚款好几万元,没想到居然免于处罚了。”
今年7月份,溧阳市市场监管局古县分局收到李先生水果店的检测报告,反映该店销售的某款水果存在农药残留超标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应处罚金五万元以上。但在案件查办中,李先生积极配合执法调查、如实提供进货来源,且销售金额较小、非主观造成,执法人员结合“信用+执法”渐进式监管试点工作,对李先生实施了“指导式执法”,一方面下发《行政合规告诫书》,指导并督促该水果店进行改正,另一方面由李先生主动作出整改信用承诺,执法人员将其作出信用承诺作为落实免罚轻罚措施的重要依据,切实减轻经营主体的负担。
今年年初,溧阳市市场监管局响应总局“助企纾困”要求,积极开展“信用+执法”渐进式监管试点工作,创新性的将合规指导和信用承诺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有效化解外界对市场监管部门“小过重罚”“过罚不当”的质疑。同时,市场监管局利用审管联动机制,在市场准入环节引入事前指导,明确告知新设市场主体常见违法行为表现等,提前做好风险防范,使合规管理“软实力”成为助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我们将主动作出信用承诺并及时整改作为从轻或减免处罚自由裁量依据的补充,再依法落实免罚轻罚,让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讲信、守信的好处,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和守法意识,承担社会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实现可持续发展。”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负责人介绍,当前试点工作主要聚焦于食品安全和广告监管领域,有效缓解了经营主体“经营成本小”、“违法成本高”的矛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10月,试点工作共提出合规指导建议675次,助力452户市场主体避免发生违法行为;查办各类食品案件105件、广告案件26件,签订信用承诺书131份,免罚51件,减轻、从轻处罚76件,减免金额560万余元。
下一步,溧阳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以优化地方营商环境为导向,以柔性为主体、刚性为后盾,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将“试点”工作范围拓展到其他市场监管领域,充分应用合规指导、合规告诫等信用监管工具,督促经营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切实提升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