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上级及张家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加快建设水务行业信用体系,张家港市水务局根据国家、省、苏州市及我市统一制订的信用承诺事项改革清单,在行政管理中有序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相关要求,实施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告知承诺制”取水审批制度改革,为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
一是推动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深化评估成果共享。2023年9月,张家港市首个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江苏省张家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正式获批。同年12月,《张家港市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试行)》正式发布。评估成果作为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申请的基本依据和约束条件,对符合区域评估要求的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免除水资源论证单项评估,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取水许可审批方式和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和简化。
二是推进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加快评估成果运用。对适用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人依法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时,填报《建设项目取水许可承诺表》,不再单独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2024年1月24日,江苏欧桥精纺有限公司向市行政审批中心综合窗口提交了取水许可告知承诺表和取水许可申请书。市水务局发放《关于江苏欧桥精纺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该公司成为我市首个采用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方式获得取水许可的企业,标志着我市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进入成果运用阶段。今年以来,我市办理的2个取水许可项目全部运用了区域评估成果,既简化了审批流程,又减轻了企业负担。目前,张家港保税区、经开区(杨舍镇)正积极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进一步扩大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成果应用范围。
三是加强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规范取用水的良好氛围。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取用水监管机制,巩固深化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使取水许可审批的重心由“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通过“综合查一次”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互联网+监管”,强化承诺制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取水户在取水许可办理过程中作出承诺后,取水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承诺内容,在事中事后监管环节若发现建设项目取用水存在与信用承诺事项不符等情况,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营造规范取用水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张家港市水务局将持续推行和完善“区域水资源论证+告知承诺制”取水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企降本增效,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在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中的刚性约束作用,满足合理用水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助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