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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新闻来源:中宏网】 【发布日期:2024-11-04】 【阅读次数:217】 【打印】

记者从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天津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推动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

一、加快完善社会信用基础制度

出台《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从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共享,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八方面对天津市信用体系建设作出规定;更新《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应用管理办法》,为全国首部公共信用信息应用类规范性文件,率先将“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天津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信用信息优化信贷产品研发”写入制度文件,为应用公共信用信息缓解融资难题提供政策支撑;联合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出台《关于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 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通知》《关于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协同机制的工作指引》,在全国率先实现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一口受理、协同修复”,坚持以法治建设、制度创新为引领,进一步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重要作用。

二、大力夯实社会信用数据基础

强化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汇集、发挥社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础平台作用,截至目前,平台归集公共信用信息50余亿条,建成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在内的15类主体的数字化信用档案;为各有关部门提供定制化数据服务,部署对外数据查询接口363个,累计提供接口查询服务近1300万次,有效提升政府部门在经济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效能;推动人社、交通、住建、消防、节能、保安服务、商协会等46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信用好、少打扰,信用差、强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京津冀信用数据共享交换系统,推动京津冀晋683.47万家经营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评价等8大类,3293.68万条公共信用数据跨区域共享,为京津冀跨区域应用场景协同提供数据赋能。

三、深入拓展社会信用便企惠民应用

深化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住建、应急等40个重点高频领域实现无违法违规证明替代,并将适用主体拓展至自然人,1-9月,“信用天津”网站查询下载无违法违规专用版信用报告3169份,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62079份,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不跑腿”;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强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唯一出口”作用,运用信用信息有效支撑金融机构融资授信,1-9月,“信易贷”平台累计发放贷款659.32亿元,其中为民营企业发放572.74亿元;积极探索城市治理数字化,基于归集的20多亿条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构建评价模型,推出城市个人信用分“海河分”,围绕旅游、出行、就医、停车等30大类上线346个守信激励场景,以信用服务“小切口”撬动公共服务“大民生”,在城市便捷普惠公共服务方面凸显成效,获评国家首批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

四、创新推广诚信文化宣传教育

设立天津市信用服务体验中心,面向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市民提供诚信宣讲内容,通过了解一段诚信历史、感受一份榜样力量、打印一份信用报告、参与一次知识问答、传递一份守信承诺等互动体验方式,呈现“诚信天津”全景图,让广大市民切身体验“面对面的信用”。广泛开展“一言立信 诚铸津门”“以诚润津 以信兴城”诚信案例征集评选、“树立诚信理念 共建诚信天津”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弘扬全国“诚信之星”王辅成、林则银、金万昆等诚信人物、诚信企业典型事迹,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社会风尚;天津市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信用修复“一件事”、京津冀晋信用协同共建等信用建设创新经验做法被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广泛宣传推广,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提供“天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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