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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财政局: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打造优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新闻来源:宿迁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4-08-01】 【阅读次数:718】 【打印】

宿迁市财政局立足自身职能,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举措,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采购人诚信风险防控。在全面梳理现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基础上,对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各个环节容易发生的风险点以条款清单形式列出,并标明对应的法律法规依据,编制印发《政府采购内控风险清单》,涉及政府采购16个重点环节共102个风险点,明确了采购人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应当为”和“不可以为”的情形,强化采购人诚信意识。

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为加强各采购当事人诚信采购,印发《关于推行宿迁市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统一制定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信用承诺标准化模板,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签署《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随采购公告一并向社会公示;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签署承诺书,作为档案一并存档;投标企业以投标申明及承诺函代替资格审查。

推动采购人诚信履约付款。印发《宿迁市政府采购领域按合同及时履约付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按合同及时履约付款专项行动,采取定期报送支付信息、及时督促、加大监督检查以及优化采购文件条款等措施,推动政府人诚信履约付款,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

建立政府采购相关方失信信息归集、公示及责任回溯机制。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采购行为,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防范控制采购风险,依法依规查处采购相关方失信行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进行公示,并按规定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互联网+监管”平台,处罚到期后依法对被处罚单位予以信用修复。

加强营造诚信浓厚氛围。为加强政府采购诚信建设,规范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中的诚信行为,开展政府采购政务诚信倡议活动,拟定《政府采购政务诚信倡议书》,在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倡议,号召采购人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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