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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打造“信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新格局 让信用成为公共资源交易“硬通货”

【新闻来源:连云港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4-07-25】 【阅读次数:79】 【打印】

公共资源姓“公”,理应用之于民、惠之于民、利之于民。近年来,连云港市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纵深推进监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信用+公共资源交易”的方式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新路径。今年,连云港市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新模式,提高监管能力、减轻企业负担,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统一制度规范,筑牢信用监管基础。修改、废止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的文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网站公示有效文件目录,统一全市交易制度规则。根据不同行业法律法规和交易特点,印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图》统一交易流程,进一步厘清交易平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

实现多CA互认科技赋能,助力信用监管增效。制定统一多CA互认规范,研发多CA互认系统,实现市场主体只用一套CA证书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即可在全市各行业参与投标,实实在在为市场主体减负。上线智能辅助评标系统,减少专家评标的主观性和误判,有效规范专家在评标中的自由裁量权。建成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系统,建立4个维度19个指标的分析模型,实现了全市域内市县两级交易项目的分析查询功能,强化标后监管。建设数字见证系统,构建以“见证为手段,服务为核心”一张网布局,实现实时见证、全程见证、“一人多标”数字化线上见证,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试行信用承诺,推进信用监管落地。印发《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全面推广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建立全市统一的主体信息库,并与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接,市场主体以签订诚信承诺书为入库前提,推进市场主体诚信守信。实时共享相关项目信息和投标人失信记录信息,确保失信记录信息的公示范围和运用及时,督促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省级部门将连云港市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省政府办公厅《每日要情》也进行了转载,并得到市领导批示。

自在招标投标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以来,连云港市进场交易的各行业均有使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项目。已开标634个标段共计62041家投标单位中,使用信用承诺替代保证金57476家,占比92.64%,累计节约资金占用118.58亿元,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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