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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药企实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新闻来源:福州日报】 【发布日期:2024-07-25】 【阅读次数:360】 【打印】

日前,福建省印发《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办法(试行)》。日前,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福建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具体要求。

办法从药品信用信息归集、分类标准、分类监管、分类应用等方面,对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的具体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对省内药品企业实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实现对监管对象精准画像、对监管资源精准配置、对违法主体精准惩治、对信用风险精准防控的目标。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审评监测等多维度综合评估药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情况,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参与评定的药品生产企业按照四个类别进行划分,对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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