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春市持续深入推进信用服务实体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长春新区、净月高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等创新载体,聚焦企业呼声较高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多、材料杂、耗时长、企业人员报建业务不熟悉等难心事,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构建以信用承诺为基础的新型审批服务机制,行政审批效率、企业抢抓项目建设时间实现双提升,让审批流程“瘦身”,助力企业“拿地即开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公信力。
过去,企业开工建设像接力赛,“跑完经济发展局、跑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跑完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跑建设发展局”,十多个部门走一遍,少则1个月多则3个月。
为了让企业早建设、早投产、早收益,长春新区、净月高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等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积极推进“承诺即办理,拿地即开工”,在收到申请后,核实企业信用情况,确定该项目具备办理的基础条件后,依托有关服务流程,为企业开通“一站式”套餐服务。
一是引入信用核查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在办理过程中,审批人员查询该企业的信用报告,确认信用良好,即可适用社会投资低风险工业项目“一次性受理、并联审批、集中发证”的一链式审批服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同时申报、三证齐发、拿地即可开工建设。
二是实行信用承诺,推行容缺受理。最大程度精简申请材料,对水土保持方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建筑工人实名制等审批事项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项目投资单位书面承诺其符合许可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据此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经营主体书面承诺和履约情况将被纳入其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三是建立信用档案,营造守信氛围。各政数局为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将企业落实承诺行为信息记入信用档案,作为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
四是实施全程监管,确保履约践诺。根据谁主管、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政数局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对违反承诺的项目单位按约定整改复核或予以相应处置,夯实服务承诺制的监管闭环。
以长春新区为例,该区打造“不破法规破常规”审批模式,应用“标准地出让清单”及“一单五清”一次性告知单,落实“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联合竣工验收应用“多测合一”等多改并举方式,实现“拿地即开工”。
长春至味食品有限公司现代化食品加工项目,是长春新区第七例“标准地+承诺制”准入试点项目。该项目建设单位对目标土地成功摘牌后,随即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告知承诺书”,一站式申报施工许可,各审批部门依据企业承诺,于当天核发了开工前全部许可,第二天就可以进场施工。
泰康之家·吉园项目是长春市净月高新区2023年引进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参照“拿地即开工”模式,净月高新区政数局由分管领导、科长、班长共同组成专业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指导报建和领办帮办服务,组织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确保审批服务始终走在企业需求的前面。在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的情况下,该局实行告知承诺,对市政配套费、直发包、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等审批事项,采取告知承诺审批服务和容缺受理审批服务,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帮助企业抢抓施工黄金期,得到项目单位对区域营商环境的高度认可。
2024年至今,长春净月高新区通过信用承诺制度参照“拿地即开工”服务的项目投资额累计已达4.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