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起,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强制性国标施行。为确保标准顺利实施,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农贸市场、商超、水果店等场所开展监督检查。
“蔬菜(含食用菌)和蛋的包装不能超过3层……”在位于张家港市大新镇星光路的一家生鲜超市,执法人员向经营主宣讲了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及蛋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指出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或包装成本超过标准规定要求就是过度包装,并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照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杜绝生鲜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做到依法诚信经营。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商店经营情况良好,果蔬农产品大多是散装塑料袋包装,未发现超过3层包装的农产品及豪华礼盒包装。市场监管部门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食品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下一步,张家港市将继续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规范食品包装,守法诚信经营,倡导消费者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共建和谐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