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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财政局开展《预算单位采购人主体责任正面行为清单》解读暨政府采购诚信宣传活动

【新闻来源:常熟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4-06-17】 【阅读次数:347】 【打印】

6月11日下午,常熟市财政局开展《预算单位采购人主体责任正面行为清单》解读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诚信宣传活动,参加人员包括市镇两级政府采购监管人员。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明确了“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等要求,诚实守信、依法合规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是采购人的法定职责。

为指导预算单位更好地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常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梳理汇总了分散在不同文件中的责任内容,突出了各采购环节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编制了《常熟市预算单位采购人主体责任正面行为清单》,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对此清单进行了全面解读,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内容,督促基层采购单位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从预算编制到履约验收,全流程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切实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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