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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

【新闻来源:北疆新闻】 【发布日期:2024-05-16】 【阅读次数:385】 【打印】

“针对欺诈骗保领域失信问题,我们会及时曝光,让大众明白骗保是一种图不利之财的心态和抱侥幸心理的行为,也是向大众传递出医保部门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的强烈信号。”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浩蒙说。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诚信内蒙古建设”第二场主题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负责同志介绍诚信建设工程进展情况。

近年来,全区医保部门先后查处了多起欺诈骗保案件,其中情形较为恶劣的有:

通辽市健声中西医结合医院欺诈骗保案,该院在患者血液透析治疗时多计诊疗服务次数从而骗取医保基金,已被通辽市医保局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并经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被告人向通辽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退赔人民币296.94万元。

呼和浩特市团伙组织收购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案,被告人在网上发布医保卡套现信息,利用收购回来的医保卡为持卡人进行套取现金,并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定点医院和药店骗取医保统筹基金。经判决,4名被告人犯诈骗罪,诈骗金额41.9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3个月-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还有篡改基因检测诈骗案,奥希替尼是一款治疗肺癌的靶向药,被纳入了医保目录。但开药的前提是需要患者提供基因检测报告,证明存在特定基因位点突变,才可以医保报销。为了销售这款靶向药,某制药公司医学代表侯某在肺癌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软件修图的方式伪造了患者的基因突变检测报告,使患者通过医保报销开药,骗取医保基金4万余元。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经判决,侯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退回。

浩蒙说:“这些案例,反映了现阶段医保骗保犯罪的行为手段多样化,表明了医保部门对于医保骗保的态度和立场和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决心。”

浩蒙表示,全区各级医保部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大群众如有相关欺诈骗保线索,可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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