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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打造信用承诺审批模式 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

【新闻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24-04-09】 【阅读次数:386】 【打印】

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数据管理局坚持“率先创新、大胆实践、精准破题”的改革思路,在地方立法中规范信用承诺审批机制,建立完善审管联动机制,不断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使改革在“有制度保障”“有信用监管”“有技术支持”上形成闭环,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2023年“厦门市推进信用承诺审批改革体系化建设”案例入选“全国信用承诺优秀案例”,是福建省入选的唯一案例。

优化信用承诺工作流程提升审批效率

一是明确信用承诺审批范围。针对各政务服务事项的不同特点,以政务服务部门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基础,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审批信用承诺模式。

二是公布信用承诺事项。在政务服务平台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清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强化相关事项办事指南规范化配置。截至目前,厦门市可实施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2177项,容缺受理制事项3041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事项238项。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实施推广。通过“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构建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快速审批机制,从取得用地到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全流程审批仅需15个工作日。截至目前,已有千余个项目执行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2000余个项目执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累计节约审批时限近80000个工作日。

促进审批监管密切衔接形成信用闭环

一是构建“审管执信”闭环管理。将信用审核嵌入办件审批系统,信用良好主体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即可先行通过审批,承诺数据从审批平台自动推送至“互联网+监管”平台及信用公示平台,对于发现承诺不实或承诺不履行的,自动反推至审批平台,限制该主体再次享受承诺审批便利。

二是实现信用评价与承诺联动。深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通过信用信息收集与公开,让诚信典型或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在审批时可享受“绿色通道”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三是规范承诺失信约束机制。加强事中事后核查,规范对不实承诺或失信行为的处罚。对部分未履行承诺的主体,撤销其采用告知承诺制取得的相关行政许可。

强化信息共享协同实现一键数字审批

一是实现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应用。依托厦门市信息中心统一建设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在在线平台、审批系统上信用报告的查询,一键查询申请人承诺内容、履行承诺情况、审批结果信息等信息。

二是增强审批“一网通办”能力。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全市26个自建政务服务系统,实现审批服务“统一预约、统一受理、统一查询、统一管理”,全面增强信用承诺事项数据统计功能和办事指南配置纠错功能。

三是搭建工程建设项目中介网上服务大厅。创新“一网管中介”,综合运用各类信息化手段对工程建设涉及中介服务进行全过程信用监督。目前已有63项中介服务事项、1171家中介机构、26435个建设项目纳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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