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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旅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新闻来源: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日期:2024-03-14】 【阅读次数:173】 【打印】

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报2023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绩效考评结果,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考核合格,评价为优秀。2023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坚持“以用促建”原则,推动形成以落实信用法规为引导,以信用系统为支撑,以信用试点为突破口,以培训和宣传为保障的工作格局,逐步构建起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信用工作机制更加健全

充分发挥厅文化和旅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作用,调整充实行业信用管理力量,不断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坚持全省一盘棋,以问题、目标、结果为导向,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定期研究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统筹部署针对性的重点工作,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协调性得到不断加强。

信用基础工作持续加强

结合全省文旅行业实际,在加强行业诚信评价工作的同时,着力于信用信息归集、失信主体认定、信用承诺、信用评价等信用管理基础性工作。持续开展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按照“应归尽归、应报尽报”的原则,按时按量完成2023年度信用信息数据报送,全年数据真实有效、合规率达标;大力推进行业信用承诺,全省涉旅商品零售企业、等级旅游民宿、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等纳入了全省信用承诺覆盖范围;高效完成涉旅企业诚信评价,至2023年全省已完成涉旅企业诚信评价17.57万家。

信用监管效能稳步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对达到认定情形的失信主体“应认定尽认定”,2023年全省共认定严重失信主体52起,轻微失信主体1起,信用监管震慑力进一步增强。加强诚信评价结果运用,将诚信评价结果运用于政府资金奖励、企业动态监管等领域,提升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效能。全省组织实施“红黑榜”曝光制度,鼓励加强行业自律,扶优惩劣,树立云南旅游良好形象。

信用经济试点取得突破

认真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部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的推选及申报工作,我省红河州建水县成功入选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实现“零的突破”。及时组织昆明、大理、丽江、红河(建水)等重点州市县信用工作负责人,赴上海、重庆调研,学习借鉴两地试点的典型经验做法。

诚信文化建设不断推进

强化诚信文化宣传教育,针对信用法规政策宣贯和诚信文化传播,拍摄制作了全省首部文旅行业信用文化主题宣传片。依托文旅行业“诚信五进”系列宣传活动,向企业和社会广泛宣传《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文化和旅游信用管理规定》,通过播放生动有趣的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以及“信用知识小宝盒”知识问答等互动形式,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信用建设。

下一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继续加强诚信文化宣传,多措并举弘扬诚信文化,在全省文旅行业内形成守信践诺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加强公共信用信息报送,积极拓展信用应用,扎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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