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环评审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环评技术单位规范管理,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考核细则》(苏园环〔2023〕28号),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对2023年7月至12月在园区开展业务的环评技术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7-12月,生态环境局共审批20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中承诺制审批项目148个,占比71.8%,非承诺制审批项目58个,占比28.2%,共涉及37家环评技术单位。
二、考核范围
纳入本次质量考核的环评文件包括考核周期内所有审批的环评文件,覆盖全部环评技术单位。参与考核评分的环评文件均为首次报送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文件。
三、考核结果
经综合考核,本次206份环评文件平均得分为64.58分,37家环评技术单位考核平均得分64.88分,中升太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排名第一。本次环评技术单位考核无“优秀”等次单位;“良好”等次9家,包括中升太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博埃纳环境工程(苏州)有限公司等;“合格”等次28家,包括苏州世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华衍低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弗兰许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无“不合格”等次单位。
为加强环评技术单位全流程管理,园区自2022年6月开始实施“信用承诺+考核惩戒”模式,在环评单位考核中纳入信用承诺制,要求在辖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技术单位填写《备案承诺表》并在各级信用网站公开,将承诺内容记入环评单位信用档案。
每半年发布一次考核通报并公示,为建设单位择优选择环评单位提供依据,将环评单位信用等级与审批挂钩,强化环评单位主体责任,提高环评服务水平,对环评单位弄虚作假、资质挂靠等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实施相应惩戒措施,同时对守信企业进行正向激励,形成更加公平的市场秩序,以信用助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