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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一船多证一次通办” 优化航运营商环境

【新闻来源: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24-03-04】 【阅读次数:978】 【打印】

一、总体情况

船舶投入营运通常需要取得检验、登记、营运、保险等7大类30余份法定证书文书,办证期间船舶需停航,不仅无法产生经济效益,企业还需每日承担船舶维护保养、船员薪资等费用。为有效提升船舶办证效率、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浙江宁波海事局在全国首创以信用为基础的“一船多证一次通办”服务机制,为信用较好主体尤其是被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评定为安全诚信航运公司、安全诚信船舶的申请主体享受“一船多证一次通办”“政务直通车”等便捷服务。该机制突破传统行政审批模式,通过多跨协同,打通部门“壁垒”,实现船舶证书办理由多部门“分头办”“串联办”向跨部门“并联办”“协同办”转变,取得较好成效。

二、主要做法

(一)拓展海事信用综合评价应用体系。

一是细化信用评价机制。制定《宁波海事局关于实施政务办理综合信用管理工作的意见》,梳理7大类不守信用情形、4大类守信情形,明确等级划分、信用评定、结果公示、信用修复等规则,进一步规范海事政务信用管理。

二是实现信用在线监管。依托浙江海上智控平台、“深蓝智享”等平台,搭建“海事信用”模块,实现政务办理信用信息自动归集、统一公示,与地方信用平台互联共享,形成信用记录273条,调用2000余次。

三是实施联合激励惩戒。在海事监管中落实信用奖惩,信用较好主体可享受优先办理、免除事中事后核查、进出港优先等激励措施;信用较差主体则限制享受。

(二)推进一窗受理、多跨协同、并联通办。

一是一窗受理并联办。由海事部门牵头,联合交通、船检、金融监管等部门,通过建立《宁波海事局关于实施海事政务“一船多证一次通办”服务的通告》《关于实施“一船多证一次通办”多部门协同发证五项举措的通告》等机制,改变原先船舶证书文书按序逐项申请、逐项审批的传统模式,实行海事部门“一窗受理”,交通、船检、金融等部门高效协同、并联办理的新模式。

二是精简材料缩时间。通过减免重复材料、官网可查材料、互为前置材料,将过去船东办证需要提交的69份材料缩减至35份,办结时限由法定的30多个工作日骤减至2—3个工作日。

三是数据共享智能办。依托海事协同管理系统和浙政钉、企业微信等数字化平台,各部门间实现了船舶登记、船舶检验、船舶保险等信息的实时流转,数据互通,逐步实现船舶登记证书全流程网上办理、全过程实时跟踪。

(三)升级“一件事一次办”与办证不停航。

一是持续推出多场景服务。申请人可根据船舶经营中的证书到期换发、船舶抵押、光租等八大场景,自主选择办证事项,为办事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个性化服务。

二是有机衔接“不停航”办理政策。在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引领下,2022年1月,“一船多证一次通办”与长三角“不停航”实现全面融合,实现船舶过户无缝衔接、跨省通办、“不停航通办”,逐步推动从长三角拓展至全国。

三是实施告知承诺。通过实施告知承诺、提前预审服务等便民措施,进一步优化转籍登记办理服务流程,实现办证与航行互不干扰,最大限度减少因办理转籍登记而产生的时间成本与行政成本。

三、取得成效

(一)信用管理理念深入人心。

通过机制的运行,信用理念进一步深化,信用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看得见的“真金白银”,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催化剂。自2020年以来,守信主体数量则以年均35%的增速不断攀升,其中A级申办主体已达181家;宁波籍全国安全诚信航运公司5家,安全诚信船舶76艘,分列全国第一、第三。

(二)政务服务效率显著提升。

累计为信用良好办事主体提供“一船多证一次通办”服务船舶720余艘次。全流程审批时间由原来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2—3个工作日,实现海事政务平均办结时限较法定办结时限压缩90%以上,行政服务效率大幅提升,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三)航运产业集聚效应显著。

机制的推出吸引了更多优质高端企业和船舶落户宁波。2022年,新入宁波籍船舶101艘,同比增长25%;船舶总吨位达540万,同比增长35%;船舶运力结构得到优化,平均吨位超5500吨,高出全省平均吨位58%。截至2023年10月,新增航运企业超50家,新增船舶67艘。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产业集聚效应加速形成。

(四)政府部门更加高效协同。

通过“多跨协同”政务服务机制的创新,实现了政府管理部门间的工作融通,促进了工作理念工作模式的转变和服务企业能力的提升。同时,在融资租赁、风险控制等方面为企业提供的增值服务,也促进了全链条、全过程的政务服务新生态加速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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