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苏州市社会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工作推进会召开。委党组书记、主任章鸣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刘芳通报苏州社会办医疗机构监管总体工作情况。
章鸣林指出,要提高认识,主动扛起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政治责任,推进苏州市民营医疗机构规范执业,有序发展;要多措并举,自觉压实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强化依法执业行为管理,严格遵循临床诊疗指南,完善内部医疗质量控制,建立和提升行业自律管理;要问题导向,全面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全链条全要素监管机制、医疗专项整治机制、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多元化监管方式。
会上,发布了2023年度苏州市护理院和医疗美容机构卫生健康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对不同等级机构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评价结果将推送给市级信用信息管理部门,并纳入机构常态化监管档案。
市卫生健康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市卫监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社会办医疗机构法人代表等参加会议。
2023年度苏州市护理院卫生健康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排名不分先后)
A级单位(61家)
B级单位(13家)
2023年度苏州市医疗美容机构卫生健康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排名不分先后)
A级单位(8家)
B级单位(97家)
C级单位(24家)
D级单位(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