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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信用+精准监管”助力港航市场管理

【新闻来源:人民网】 【发布日期:2024-02-28】 【阅读次数:323】 【打印】

近日,厦门港口管理局印发《厦门港航生产经营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信用信息记录及信用档案的建立、信用等级评定、信用评价结果管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内容,以加强港航市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高水平推进厦门港航信用体系建设。

据悉,《办法》是在原《厦门港航生产经营人“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厦门港航实际情况等,经修订完善形成;主要面向在厦门港口管理部门所辖区域的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及船舶港口服务经营人、水路运输及辅助业务经营人,以及从事水运工程建设活动的具有经营资质的水运工程建设经营人。

根据《办法》,评价信用等级每年评定一次,等级评定实行扣分制,基准分为100分,按照《港航生产经营人信用评分标准》进行失信行为累计扣分,由此形成AA级(守信优秀)、A级(守信良好)、B级(守信一般)、C级(一般失信)和D级(严重失信)等五种评定结果。其中,信用等级为AA级的经营人将被纳入港航守信示范企业名单,A级、B级经营人被纳入常规管理名单,C级经营人被纳入日常监测对象名单,D级经营人则会被纳入行业重点监管对象名单。

“监管机构将以评价结果为依据,对经营人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人员介绍,针对评定结果为AA级的经营人,将享受“守信激励”,如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表彰中予以优先考虑,在实施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市场准入、财政资金扶持等各类配套政策中亦可被列为优先对象,在社会经济活动、融资授信等方面也享有更多优惠和便利等;而评定结果为C级、D级的经营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除进行常规双随机抽查外,还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不定期开展抽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整改。此外,针对信用等级为D级的经营人,还将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等。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厦门港口管理部门深入实施“信用+精准监管”,不断建立健全以信用评价制度为基础、以信用评价结果为依据、以分级分类监管为手段的精准监管机制。同时,创新运用港航信用成果,将其转化为稳产能、渡难关的“真金白银”,有效帮助港航企业发展壮大。此前厦门“互联网+信用+普惠金融”港航治理新模式还入选2023年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案例。

厦门港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持续完善厦门港航信用体系建设,以《办法》为港航信用管理的有力抓手,在助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的同时,强化信用与业务深度融合,推进信用交通建设走深走实,助力厦门高质量发展。《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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