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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高频事项信用承诺制应用 积极打造诚实守信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新闻来源: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4-02-05】 【阅读次数:321】 【打印】

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信用在行业治理中的作用,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我省交通运输行业推行信用承诺的意见》(苏交审批〔2020〕22号)《深化信用承诺制在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中应用的实施方案》(苏交审批〔2023〕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苏州交通运输实际,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制定了《苏州市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按照扎实稳妥、风险可控的基本原则,明确了苏州市第一批适用信用承诺制应用的交通运输事项清单,在省信用承诺制应用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经营主体实际需求、信用承诺制覆盖程度、业务申请频次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将信用承诺制应用范围扩大到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换发(普货)、从业资格证换证、变更等高频事项,应用范围涵盖城市客运经营、道路货运经营、港口经营、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等14项事项内容。

《方案》规范了信用承诺办理流程,对于符合信用承诺制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签署信用承诺书办理信用承诺制事项,行政审批部门通过信用核查,对列入交通运输相关业务领域红名单或者信用评价等级为好(AAA)的申请人,按信用承诺制予以办理。

对需要核查或查验承诺内容履行情况的申请人,监管部门将在承诺期限到期后对申请人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核实或检查,有关监督检查情况同步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形成审批、监管全闭环。

接下来,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将加强组织实施,协同区县,形成合力,以信用赋能驱动行政审批与综合监管迭代升级,同时完善信用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交通运输经营主体信用意识,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促使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塑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性市场环境,助推苏州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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