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公示工作是加强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依法报送年报是每一个市场主体应尽的义务,也是信用监管的前提基础。为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意识,夯实信用监管基础,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提前谋划,扎实开展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诚信报送宣传工作,引导辖区内各类经营主体及时开展企业年报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为帮助企业顺利完成年报,除多渠道发送提示信息外,保税区市场监管局还精心编制了年报指南,向企业宣传按期年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求凡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年报。同时,提醒未按时进行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逾期3年还未报送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前期宣传,切实提高了经营主体年报的积极性、操作的便捷性和信息填报的准确率。
下一步,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关注和引导市场主体做好年报报送工作,加大年报工作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增强诚信意识,推进年报工作平稳开展,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升企业信用资本,营造诚信守法的营商环境。